|
| |||||
|
|||||
|
复印报刊资料全文数据库是印刷版《复印报刊资料》的电子版,精选全国各报刊上所发表的人文社会科学论文全文。该数据库1994年制作和发行光盘版、2002年开始提供网络版服务,均由北京博利群公司代理发行。 复印报刊资料全文数据库包括1978年以来人大书报资料中心精心编选的《复印报刊资料》(印刷版)的全部全文资料。 网络版的内容与光盘版一致,分为马列、文史、教育、经济四个子库,分别对应光盘版的四个专辑,每个子库下又按年代排列。用户使用时可按专辑和年代检索某个子库、多个子库或全部子库等。网络版的检索系统采用杭州天宇公司的CGRS全文检索检索平台(该平台上还包括同样由北京博利群公司发行的人大索引总汇数据库、中国法律法规大典、法律全文库、文史哲数据库等其他几个全文数据库,详见其他数据库介绍)。 数据库检索指南: 1.检索方式 1.1任意词检索 即简单检索,是为跨库检索而设置的,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数据库进行检索,默认的搜索字段包括标题、著者、出处等。 选中数据库后,在“任意词”后的检索框内输入检索词,允许输入字、词,允许使用截词符,回车即完成检索,检索结果显示在界面右下方的结果显示区内。 1.2二次查询 对任意词检索的结果不满意时,可以进行二次查询。经过多次二次查询,逐渐缩小文献范围,达到查询目标。因此,二次查询有时也称“渐近查询”。 用户在任意词输入框输入查询词,点击“二次查询”完成二次查询。 1.3高级查询 对于同类数据库,如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索引的三个数据库可以使用“高级查询”方式进 行复杂的查询。如果用户选择的不是同类数据库,当点击“高级查询”时系统会自动提示出 错信息,提醒用户重新选择数据库,如同时选择人大索引库和人大全文库则不能进行高级查 询。 点击“高级查询”后,系统会自动弹出高级查询的检索界面,用户可根据界面提示在各个字段后输入相应的检索词,检索词允许使用截词符和逻辑算符、优先算符等,各检索字段之间默认的逻辑关系是“AND”。 2.检索技术 逻辑算符:支持“+”(逻辑或)、“*”(逻辑与)和“-”(逻辑非); 优先运算符:即括号“()”中的运算优先执行,支持多层嵌套运算; 截词符: ?:两词(字)之间允许隔几个字,相隔字的个数等于出现的个数,最多允许出九个“?”。如“北京??大学”,可检索出包含“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体育大学”等的结果;请注意:“?”号必须是在英文半角状态下键入。 !: 两词(字)之间允许隔0-n个字,最多允许输入9个“!”。如两词(字)之间出现9个“!”,即表示两词(字)之间可以出现0-9个字。例如“北京!!!大学”,可检索出包括“北京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的结果;请注意:“!”号必须是在英文半角状态下键入。 3.检索结果 3.1检索结果列表: 检索完成后,默认显示的检索结果是标题列表,见图表3-21。在浏览检索结果的标题时,在光标所指的标题行上双击鼠标左键,就显示该篇文献的全部记录内容。 3.2检索结果排序: 在显示检索结果标题时,如果点击“排序检索结果”键,那么检索结果标题将根据在“排序设置”中指出的要求,重新排列标题的显示次序。排序设置,一般情况下,检索结果的标题按照文献加载时间倒序显示,即后加载的文献标题先显示。有时用户要求改变检索结果标题的显示次序,可以通过排序检索结果来实现。“排序设置”是让用户说明排列标题显示次序的要求。用户可以选择一个或两个字段的值作为排序的依据。排序字段有:分类号、分类名、标题、作者、原文出处、出版地、年份、期号页号等,可按升序或降序排列。 3.3标记记录: 在标题行上点击鼠标左键表示选中一篇文献,也可以一次能选择多篇文献全文显示,方法是:在光标所指的标题行上点击鼠标左键,标题行将变色,表明这篇文献已选中,重复上述操作过程选中希望显示的所有文献。系统最多允许选择50篇文献全文一起显示。 3.4保存检索史: 在改变已选用的数据库前,系统将保留最后100次的检索历史,就可以通过此功能随时显示前面任意一次检索结果。 3.5保存与打印: 系统设有把检索结果复制到剪贴板中、把检索结果保存到文件中、打印检索结果、把定义的块(部分内容)复制到剪贴板中、把定义的块(部分内容)保存到文件中、打印所定义的块(部分内容)、打印图像、复制图像等功能。
|
电子资源版权说明: 图书馆所购电子资源,仅限于在四川农业大学校园网IP范围内用户使用。为了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维护四川农业大学的声誉,也为了保证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图书馆要求各使用单位和个人重视并遵守电子资源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1.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连续、系统、集中、批量地下载图书馆购买或试用的电子资源,更不能使用网络下载工具批量下载。 2.图书馆收录的研究生论文(含电子版及纸质版)仅限校内保存与查询,特此说明。 3.不得将所获得的电子资源提供给校外人员,不得将个人网络帐号提供给校外人员使用本校电子资源,更不允许利用获得的电子资源进行非法牟利。 4.校内任何个人不得设置代理服务器阅读或下载电子资源。校内单位若由于特殊需要需设置代理服务器,一定要事先得到图书馆允许,并且保证该服务器不得允许校园外IP通过它访问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 5.读者有义务妥善保管个人网络账号及电脑(服务器)。如出现账号被盗、电脑受攻击等情况而造成了电子资源的违规使用,读者将承担相应责任。 6.如发现违规行为,图书馆将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并进行如下处理: (1)通知所在单位,并限违规当事人于3个工作日内到图书馆接受调查并提交书面检讨,图书馆向全校范围发布通报批评。 (2)停止借书权限半年。 (3)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违规者自负。 说明:由于各数据库商对“批量下载”的界定不一致,因此图书馆无法制订统一标准。一般数据库商认为,如果超出正常阅读速度下载文献就视为“批量下载”,通常正常阅读一篇文献的速度至少需要几分钟。 请广大读者协助监督,如果发现违规行为,请向图书馆信息技术部举报。
|